康明斯客户服务热线
13600443583云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发电机组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云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发电机组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受云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该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单位(以下简称:谈判响应单位)参加,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云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发电机组采购项目
2、采购人:云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变电分公司变电站前期土建工程施工需求。
4、项目地点:云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5、批复文件:云送财【2020】第2期《公司2019年第一次预算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20年5月18日)。
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7、标包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包。
8、成交家数:成交单位数为1家。
9、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10、供货地点:按照甲乙双方合同约定地点进行交货。
1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标准及满足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条款及相关资料要求的全新产品。
12、采购范围及标的物清单
(1)采购范围:本次招标为1个标包,主要对云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发电机组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2)标包划分一览表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云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发电机组采购项目 |
1 |
/ |
/ |
/ |
/ |
(3)标的物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发电机组 |
|
台 |
1 |
150KW,技术参数及主要配置见技术规范书。 |
2 |
发电机组 |
|
台 |
1 |
200KW,技术参数及主要配置见技术规范书。 |
说明:1、表格中规格型号请按响应单位按供货产品实际规格型号填写;2、响应报价应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包含货物、配件、运输、服务、税费等全部费用,不可遗漏,否则一旦成交,将认为响应单位认同遗漏部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4)报价方式:分项及总价报价。
二、谈判响应单位资格审查方式及要求
(一)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谈判响应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二)谈判响应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通用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 |
标包 |
1 |
应具备相应设计、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国内制造商; |
/ |
2 |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文件; |
/ |
3 |
所投产品必须在国内有实际运行业绩,须提交同类产品销售合同扫描件,并显示联系人,联系电话。 |
/ |
3、属于下列情况的单位不能作为谈判响应单位:
(1)谈判响应单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的,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的;在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1、凡欲参加项目的投标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若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到下述地点进行网上报名及购买文件。
2、购买谈判文件费用,每套交纳标书编制费(一律现场转账支付,不接收现金)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谈判文件费用 |
备注 |
1 |
云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发电机组采购项目 |
云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发电机组采购项目 |
售价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元) |
|
3、购买谈判文件费用不接收现金支付,请直接转帐汇入以下账户。
4、出售时间:2020年09月07日至2020年09月10日,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4日早上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4、谈判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签名递交响应文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参加谈判。若响应单位未派代表参加谈判,视其为放弃投标。
5、开标时间:2020年09月14日早上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仅在网上发布。
六、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的澄清(或异议)
1、任何对公告有澄清(或异议)的谈判响应单位,均应在“出售时间”规定的时间内按公告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2、招标代理机构对澄清(或异议)截止期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传给每个购买谈判文件的谈判响应单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若需要延长出售时间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答复及公告变更中明确。
七、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投标采购网媒介上进行发布。
联系人:张工 林雨欣
电话:010-6722-7261 136-4136-9710
QQ咨询:2856328082